各有关单位:
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14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》(汕人社[2014]112号)精神,今年市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培训继续委托我校组织实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市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
二、培训内容及学时
(一)公需科目:今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”、“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”2个专题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与卫生行业特点,经市人社局同意,我校确定开办“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”科目培训,培训20学时。
(二)专业科目:今年我校将举办“卫生行业职业道德”、“ 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”2个专业科目培训,每个专业科目培训21学时。
三、培训形式及要求
1、采用集中面授、专题指导、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。
2、公需科目要求全员培训,从2015年开始,我市不再补办往年继续教育培训和验证往年度继续教育证书。
四、授课师资
聘请我市卫生系统专家或由我校选派高级讲师进行授课。
五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(一)“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”公需科目
班次 |
培训时间 |
上课时间 |
上课地点 |
第1期
(夜班) |
6月23日—27日 |
晚上19:30~22:30 |
卫校市区教学点
(中山路60号柏宝大厦7楼) |
第2期
(周末班) |
7月5日—6日 |
上午 9:00~12:00
下午14:30~17:30晚上19:30~22:30 |
汕头市卫生学校
(礐石海旁路12号) |
其它培训班次将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。
另外,今年公需科目培训继续采用送教上门形式,如单位报读学员人数多(100人以上)、能提供合适的上课场地,学校安排师资及管理人员上门开展培训。
(二)专业科目
科目名称 |
培训时间 |
开班时间 |
上课地点 |
卫生行业
职业道德培训 |
6月14日—16日 |
6月14日上午8:50 |
汕头市卫生学校
(礐石海旁路12号) |
重点传染病
防治知识培训 |
6月28日—30日 |
6月28日上午8:50 |
六、收费标准
按汕头市物价局(汕价函[2014]148号)核准的收费标准,公需科目每人每期培训费60元(20学时),教材费按教材标价收取(28元);专业科目收费标准为每科每期84元(21学时)。
七、报名要求
1、报名办法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,填写《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名册表》、《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名册表》(表格可在汕头市卫生学校网站(http://stwx.stedu.net)下载),加盖公章后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并交费。
2、报名时间
2014年6月5日—6日,上午8:30~11:30,下午2:30~4:30。
3、报名地点:
汕头市卫生学校市区教学点(中山路60号柏宝大厦7楼)
4、报名提交材料
《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报名表》、《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报名表》并加盖单位公章)、电子文档请发至卫校教务科邮箱:stwxjwk@163.com。
5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系人:周斌、郑扬 联系电话:87492491
八、培训结业
经培训考核合格,发给学员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》,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、岗位聘任、续聘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。
附1: 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报名表.doc
附2: 2014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班报名表.doc
汕头市卫生学校 二○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