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,提高饭菜质量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更好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。汕头卫校通过公开招标,2015年8月份,顺利完成学校校本部、南校两个校区学生食堂的承包工作: 校本部学生食堂由“乐意来饭店”承包经营,南校区学生食堂由“佛山市南海区鸿隆餐饮有限公司”承包经营,期限均为1年(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)。学校食堂由学校与承包方共同管理,承包方负责经营管理,学校方负责经营监督。 汕头卫校高度重视学校学生食堂的规范化管理,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,明确责任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要求,结合省市各级领导部门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的有关要求、学校制定的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》。学校和承包方就承包责任、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协商,签订《汕头市卫生学校学生食堂承包责任合同书》、《汕头市卫生学校学生食堂承包人食品安全责任书》,并2015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。 2015年9月9日主管领导陈汉然副校长,对两个校区的学生食堂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,明确提出要求:一是杜绝食品安全隐患,认真履行合同。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,为全体师生提供优质服务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