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头市卫生学校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,药学专业教师出现缺乏。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,拟引进药学专业教师1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聘任岗位、条件和待遇
(一)聘任岗位
药学教师1名。
(二)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、专业要求,招聘条件及范围等详见《汕头市卫生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岗位表》;
5、身体健康。
(三)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
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核拨编制管理,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自即日起接受报名,额满为止。
(二)报名地点:汕头市卫生学校(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)8号楼五楼办公室(如本人未能到现场报名,可先通过以下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,面试时交有关证书原件校验)。
(三)联系人:卓老师;电话:0754-87492299;13502737819;E-mail:774023734@qq.com。
(四)报名要求
1、应聘者须填写《汕头市卫生学校高层次专业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》(本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,或在报名点领取),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/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2、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件:1、汕头市卫生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岗位表
2、汕头市卫生学校高层次专业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
2015年1月15日 |